說明:
一、依據環境教育法、臺南市環境教育行動方案(113年-116年)、臺南市各國中小推動綠色學校夥伴實施計畫及本局114年3月14日南市教安(二)字第1140188050號函辦理。
二、前述推動綠色學校夥伴實施計畫第肆項、第三點:「落實環境教育工作及提報,在學校進行班級或全校性環境教育課程及活動,以學校教師個人帳號將教學成果登錄於上開網站,其數量為每校每半年必須提報2件成果並達到4片葉子回饋,全年必須提報4件成果並達到8片葉子回饋」,先予敘明。
三、因應教育部轉知綠色學校夥伴網路「夥伴特區」將於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進行改版,期間無法進行文章提報及審查。為延續114年各校環境教育的推動與經驗分享交流,落實學校環境教育之推動,爰訂定旨揭本市計畫。
四、請老師參考計畫附件格式,進行提報。